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婺城区孙家里与双龙桥头农房安置小区一期绿化工程已由金婺发改(2012)1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婺城区孙家里与双龙桥头拆迁安置协调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约88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绿化,园路铺装,沥青路面,景石,驳岸,电气安装等 ;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罗公路以西,杭金衢高速以南; 2.4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来开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6年8月、2016年9月、2016年10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3.8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时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14时30分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本月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具体要求 详见注意事项,因财政局调整缴费方式和账号,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日完成席位费缴纳,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开标室(白龙桥华龙南街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0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wcqggzy.gov.cn/wczyjyzx/ )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9-82324893 招 标 人:金华市婺城区孙家里与双龙桥头拆迁安置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春晖路 办公地址: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座9楼 联 系 人:陈月明联系电话:13958487919 联 系 人:程林子联系电话:133968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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