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新区祥茂河东岸景观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11/21 项目名称: 青岛市高新区祥茂河东岸景观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 北起河东路,南至污水处理厂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园林绿化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232万元 工程造价: 4142.055997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高新经发(2016)20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99201611150201 建设单位: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陈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698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工、陈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698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建卿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60896406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北起河东路,南至污水处理厂南,全长约2200米。包含河道东岸绿地(河道驳岸以东至祥源路以西侧,宽度45-158米不等),以及祥源路西侧人行道,总面积约15.22万平方米。工程内容为景观绿化、园建、体育设施以及景观休闲小品及设施等。在施工中产生的土方垃圾区域内平衡,无须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 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