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高新区规划管理局的委托,就“新乡高新区新中大道(南环路-107)等绿化维护招标项目(二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人参加谈判会议。 一、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新中大道(南环路-107)等绿化维护招标项目(二次) 1、项目编号:GXTP2016061 2、招标内容:新中大道(南环路-107)、高新路(新飞大道-丰华路)、柳青路(新二街 西230米)、午阳路、泵站游园、火炬园南门口等6处绿化维护管理,绿地面积5.7万平方米,现场人员不少于6人。 3、招标范围:新中大道(南环路-107)3.62万㎡、高新路(新飞大道-丰华路)0.43 万㎡、柳青路(新二街西230米)0.16万㎡、午阳路0.5万㎡、泵站游园0.18万㎡、火炬园南门口0.81万㎡等6处。 4、项目总投资: 22 万元。 5、管理期限:合同签订备案日期开始到2017年10月15日结束(暂定11个月)。 6、质量要求:符合为《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中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 谈判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7、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 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 8、2013年以来绿化维护管理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业绩(至少二份,需附中标通 知书、管理合同等)。 9、谈判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谈判时间有效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谈判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文档下载栏目中下载,中心网址www.xxggzy.cn)。 注: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 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 11 月 22 日-2016年 11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 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6年 12 月 6 日9:00。 谈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4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 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高新区规划管理局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373-3539930 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18568269957 八、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新乡高新区监察室:0373-3539956 新乡高新区财政局:0373-353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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