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溪街道雉州大道(长兴大桥——唐家村桥)绿化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
画溪街道雉州大道(长兴大桥——唐家村桥)绿化养护工程 施工标段经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绿化养护约82500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 画溪街道雉州大道。项目业主为 长兴雉城新兴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雉城新兴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为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画溪街道雉州大道(长兴大桥——唐家村桥)绿化养护工程,含道路全长范围内中央隔离带绿化、机非隔离带绿化、人行道行道树、道路外侧绿化、花坛内绿化的全部绿地养护内容,包括养护期内死亡苗木补植、修剪、施肥、防虫、除草、浇水等,有植物的养护管理和园林建筑、小品等所有配套设施及附属物的保洁和维护以及行道树抗台应急措施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68.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须具有载重3吨及以上洒水车1辆,一年内购买的车辆需提供购车发票或行驶证,一年以上购买的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提供购车发票无效),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租赁无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4 年11月 1 日起至 2016年10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2、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3、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4、席位费未缴纳或已过期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做好补缴手续,1000元\\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6032725)。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雉城新兴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画溪街道 地 址: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501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人: 陈 主 任 联 系 人: 曾 工
电 话: 0572—6022378 电 话: 0572-6038878
传 真: 0572—6022378 传 真: 0572-603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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