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8630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太和县城市景观(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太和县城市景观(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城市景观(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太和县城市景观(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1.2 项目编号:THXZB2016310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招标人:太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1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六馆两中心、国泰广场、镜湖公园、太和公园、细阳广场、湿地公园、太和二桥、太和三桥、太和四桥、太和五桥、新体育中心、嘉年华游乐园至太和三桥(太临路)景观(亮化)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总说明及资料。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六馆两中心、国泰广场、镜湖公园、太和公园、细阳广场、湿地公园、太和二桥、太和三桥、太和四桥、太和五桥、新体育中心、嘉年华游乐园至太和三桥(太临路)景观(亮化)提升工程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验收和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完成并网手续等相关事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二级及以上照明设计师证书),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行贿犯罪告知函:投标人应开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6年11月23日起可在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ztb.taihe.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三角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12月14日9时-10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ztb.taihe.gov.cn) 招标人:太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 联系人:关股长 电 话:1813319111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玉龙路6232号湘江国际大厦17楼 联系人:张工 孟工 电 话: 15905608152/15922435584 电子邮箱:415839186@qq.com 8.监督单位 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剑光城4楼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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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1/23至 2016/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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