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岩头镇礼张村下明堂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浦江县岩头镇礼张村下明堂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6-3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岩头镇礼张村下明堂景观绿化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浦江县岩头镇礼张村下明堂景观绿化工程范围内:广场及园路旧石板铺装、树池、花池雕塑台、廊架、停车位、侧石、木平台、水渠水池、绿化苗木种植等。 2.2建设地点:浦江县岩头镇礼张村内。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 合格 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146万元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3.1.1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范围内;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6年8月、9月、10月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2.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 其他:(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 11 月 29 日起至2016年 11 月29 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查询); 3.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3.3投标人均须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3.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被暂停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资格(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9时至2016年11月28 日17时止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交易席位费每家5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9万元,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5.投标书格式的递交 5.1投标书格式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 日14 时15分; 5.2投标书格式递交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岩头镇岩礼路5号 地 址:浦江县金垒大道166号 邮 编: 322200 邮 编: 322200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 系 人: 包女士 电 话: 13857918988 电 话:18257011608 2016年11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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