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镇松树岗村水口龙文化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宁镇松树岗村水口龙文化广场工程,经镇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XNC20160913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长宁镇松树岗村水口龙文化广场工程 (二)建设单位: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长宁镇松树岗村水口龙 (四)工程造价:741129.83元,最终工程造价以上级财政部门或(和)审计部门审核的造价为准。 (五)工程规模:砼土路面522平方米、栏杆140米、透水砖893平方米、植草砖370平方米、挡土墙350立方米、蓝球场一个(详见图纸)。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设计完成工程施工。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合格工程,2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 (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支付合同金额的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付清工程余款(其中5%的合同金额作为工程保质金在验收结算后的第三年才付清)。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①、市政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注册建造师1人; ②、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开户名: 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 农商行博罗长宁支行 帐 号: 80020000002056349 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由投标企业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以银行转帐或现存方式将保证金汇入招标单位指定帐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 2、现场踏勘确认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7、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上岗证或由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技术业务持证人员管理手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须提供法人和报名人员(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提供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1、保证金缴交凭证(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12、以上全部资料一式一份,每一页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 四、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请潜在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开标时间定于2016年12月5日下午3:00,在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一楼开标室进行现场开标。公告期间,如存在有疑问的,请在公示结束前提出答疑。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毛伟祥 联系电话:0752-6660889 博罗县长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6689683 监督电话:0752-6306236 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博罗县长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4日 长宁镇松树岗村水口龙文化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