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DPJD(2016)13号(X)
一.建设单位:洞头区东屏街道寮顶回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工程名称:东屏街道寮顶回族村景观提升工程;
三.工程地点:东屏街道寮顶回族村;
四.工程费用:约52万元;
五.招标内容及范围:东屏街道寮顶回族村的块石挡土墙、砖砌栏杆、村间小路砼硬化和花岗岩平石铺装、灯光球场改造及停车场建设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六.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七.招标工期:100日历天
八.资质要求:
1.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招标文件购领:1.招标文件每套价格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领招标文件和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洞头区新城连城大道72弄7号201室(温州海逸大酒店斜对面)
十一.提交资料:单位介绍信、联系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二.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时30分。
十四.招标单位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623295
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 工 电话:0577-63367770
十五.注意事项:如需现场踏勘请与招标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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