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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建设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及抚育管护工程招标公告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砚西畴县林业局的委托,就西畴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建设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及抚育管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畴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建设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及抚育管护工程项目编号德缘招[2016]第 116 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267402.65元 采购内容根据实施方案规划的项目区内5955亩人工造林进行补植补造、修枝整形、病虫害防治、松土施肥(等)。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通过州级和省级验收。 报名地点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索取方式招标文件报名时索取,招标文件120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大写 壹万元(¥100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西畴县工商局三楼)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投标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付款方式及期限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施工 地址西畴县境内 二、时限要求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时间2016年 11 月 25 日至2016年 12 月 1 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2 16 月日上午 09 时 00 分开标时间2016年 12 16 月日 上午09 时 00 分 保证金交款时间2016年 11 25 月日至2016年 12 月 15 日 17 时 00分止开工、竣工时间2016年12月开工,2018年12月竣工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费用说明采购过程中,无论结果如何,竞标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竞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招标的竞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施工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备林业种植、城市绿化、园林绿化工程承接资格的企业(注:含专业技术资质证(须有)、核桃种植栽培管理技术培训合格证(如有)、果树修枝技术培训合格证(如有)等相关证件;(2)近三年(2014年以来)有二项以上(含二项)资质等级承包造林或核桃抚育管理、提质增效等的工程类似业绩证明,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能保证在西畴常驻1-2名技术人员,造林用工有保障;(3)省外入滇投标施工企业须按照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的规定办理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4)要能保证核桃造林用苗具有“四证一签”,即:所用苗木的良种销售凭证、种苗生产许可证、种苗经营许可证、种苗检疫证、种苗质量检验证和苗木标签,其它树种补造用苗具有“二证一签”,即:所用苗木的种苗检疫证、种苗质量检验证和苗木标签;(5)具有2016年10月20日以后的5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5、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时提交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另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1、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一)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如有)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3、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企业公示信息项中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网页页面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报名);5、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6、人社部门2016年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7、省外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入滇企业信息登记证。8、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9、近三年承建的类似项目业绩,含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未验收的可不提供);至少2项以上业绩)(注:竞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报名,资料不齐的视为不合格不通过报名10、具有2016年10月20日以后的5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 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标人全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投标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3、本次项目为一整包,竞标人不得对一个包中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要求1.用公司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交入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2.竞标人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按要求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供查验。3.未中标竞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竞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定标说明评审小组按竞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成交候选人。若竞标人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部分评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报价部分评分仍相同,则由评审专家投票表决。 采购相关信息查询网站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西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西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时发布,请各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四、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信息 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户名: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西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 兰城信用社银行帐号:4400007784775012 报名联系人吴兴艳联系电话(传真)0876—2817166 联系电话13094376120 采购单位联系人 沈荣伙联系电话0876-7622728 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熊朝壮联系电话0876-7629055 附件一:报名函 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按照公开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投标人: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 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 真:邮 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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