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镇市政零星工程 招投标编码:SG0403G16021公告发布日期:2016-11-28 报名开始时间:2016/11/28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12/2 16:00:00 报名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5186785888联系人:孙东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汤原镇市政零星工程 建设单位:汤原县公用事业管理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汤原县 招标范围: 公告说明: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403G16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原镇市政零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原县公用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镇市政零星工程 2.2建设地点:汤原县 2.3 投资概算:187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2016年12月25日开工至2017年5月10日竣工,总工期136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一个子公司的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 3.6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参加投标登记、开标等招标全过程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7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8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投标登记期限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2016年11月28日以后方为有效。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报名,报名前要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址:www.hljztb.com。 5.2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佐证材料、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加盖公章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企业承诺书、《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单位提供)、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针对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拟派本项目班组全部成员信息、报名时间、工程名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5.3投标企业须使用企业锁(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http://www.hljztb.com),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否则登记无效。 5.4本项目要求人员配备数量: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长(施工员)1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开标前投标人可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阳光诚信电子招标平台(www.vipzb.net)、佳木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ms.gov.cn/)网站上发布。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原县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院内 联系人:胡秀明 电 话:15545406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