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426160113-002 所属地区 涉县 工程名称 石岗连泉生态谷片区(太行红河谷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道路硬化及路灯 建设单位 涉县城乡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涉县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石岗连泉生态谷片区(太行红河谷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道路硬化及路灯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137.35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见公告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招标代理窗口 联系人 何晓刚、张伟 联系方式 0311-83086953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11-28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2-02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11-28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2-02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招标代理窗口 内容 石岗连泉生态谷片区(太行红河谷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道路硬化及路灯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岗连泉生态谷片区(太行红河谷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已由涉县发展改革局以涉发改[2016]40号批准建设,以涉招核准[2016]002号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河北国控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并以三方协议的形式明确以涉县城乡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道路硬化及路灯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岗连泉生态谷片区(太行红河谷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终端15个,街道硬化254900平米,村村通道路建设14.27万平米,照明路灯1365盏,以及乡村文化宣传设施建设等。 2.3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道路硬化及路灯 2.4招标编号:HBCT-160439-002 2.5计划工期:2017年5月31日前竣工。 2.6质量标准:勘查质量合格,设计质量合格,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涉县境内,本标段共涉及索堡镇的常乐、弹音、上温、下温、桃城、悬钟,河南店镇的王堡、南庄、茨村、卸甲、河一村、河四村、庄上、立邱、赤岸、胡峪、石岗,涉城镇的寨上、西岗,固新镇的连泉,西戌镇的沙河21个行政村。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石岗连泉生态谷片区(太行红河谷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道路硬化及路灯,设计的依据和工作内容见《石岗连泉生态谷片区(太行红河谷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8预计投资规模2137.35万元,具体投资规模见可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一单位) 3.1.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 副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师,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1.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开标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8:3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2资质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3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建安B本、副项目经理的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师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原件) 4.2.5被授权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6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0日9:3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涉县城乡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大街7号 联 系 人: 王雪 付小龙 电 话: 0310-38930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05室(石家庄市41中西邻) 联系人:何晓刚、张伟 电话:0311-83086953 传真:0311-83086807 电子邮件:hbctxms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