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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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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LS160648-02SG |
南京市溧水区昱达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溧水状元坊公园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6]31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6431.3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16431.3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景观、土方、六角亭、连廊、四方亭、半轩、戏台、水榭、歇山亭工程 |
2、工程地点:溧水区大西门 |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95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景观、土方、六角亭、连廊、四方亭、半轩、戏台、水榭、歇山亭,土方约13万m3;造价:827万元。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38000 m2;造价:1700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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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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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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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本工程为特大型工程,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增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项目负责人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1月28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7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3.5.3条的规定,将业绩证明材料录入“e路阳光”系统中的信用平台,其中:类似业绩的时间认定依据为验收合格证明中明确的验收时间,类似业绩的工程造价认定依据为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中标价格,如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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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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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二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 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7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1.5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7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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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材料:(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15年11月-2016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视为无效);(3)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住建局建管处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外来建筑企业进溧单项登记所需材料在http://cjj.njls.gov.cn网站的“政务大厅-资料下载”中下载,咨询电话:025-57205497)。以上1-3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高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职称,相关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三、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区招标办专用账户,并到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巷分理处开具保证金确认函,咨询电话:025-56221081。 7、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8、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到户)、电汇、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必须是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行及以上银行(且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的形式按中标价5%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此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退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9、其他条件:(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10、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规定。 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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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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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11月29日8时57分到 2016年12月6日8时57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昱达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路1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招商街121号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2111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7202103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216718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