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8840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东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工程 |
工程简介: |
东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名称)东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610SZ-6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武汉市东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科教中心773.7m2,监测瞭望塔133.4m2,巡航码头46.75m2,新建栈道507m,新建广场520m2,维修步道161m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56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2日至少完成1项投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年、2014年、2015年未发生亏损。2013年12月23日以来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7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 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陈文晶联系人:熊俊宁 电话:027-87673008电话:027-8745904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xml:namespace> 2016年11月30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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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1/30至 2016/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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