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红土地镇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倘经复[2016]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项目名称: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红土地镇新乐村委会李子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挡土墙及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红土地镇新乐村委会 2.3 建设内容:挡土墙、安居工程建设,管道、高压线架设,太阳能路灯安装及村内水泥道路硬化等 2.4总投资:740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为500万元。 2.5 工期要求: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达到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施工标准及规范,并交付使用获得通过。 2.7发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8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 2.9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投资额至少5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拟派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投资额至少5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拟派本设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3.4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投资额至少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拟派本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该施工负责人可由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本施工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3.6企业项目类似业绩: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投资额至少5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今)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会计报表。) 3.8省外设计企业要求:出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 省外施工企业要求:须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 3.9 信誉能力要求: (1)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投标人资格被取消。 (2)信誉情况:投标人近三年无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事故、所施工项目内无施工、安装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名单公告》等情况。 (3)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企业须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10条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1-29 10:22 至 2016-12-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12-23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吴兴荣 联系电话:0871-6272816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涵苑B16栋102室 联 系 人:陈佳琴 联 系 电 话:0871-65822729 / 13888183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