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CC14-16XXGC1611300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动力小镇核心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北高新园区 建设规模:1.庆丰路部分中分带和两侧绿化及花箱;2.江北高新园管委会门口部分人行道铺装及广场铺装等;3.景观灯及景观设施等;4;其他设施修饰等; 招标控制价:1524809元 工期要求:2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面铺装、绿化等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盖有工程造价咨询章的招标控制价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要求无在建项目。 3.2 投标人须为2014-2016年度慈城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企业。
4. 投标受理及携带资料要求 4.1投标受理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11:30 时, 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 。 4.2 投标人携带资料要求: (1)前往办理投标的交易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内容已填写齐全的《拟派往本竞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3)与上表中拟派一致的有关人员证书复印件: ①项目经理有效的职称证书;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职称证书; ③施工员有效的相应专业现场人员证书; ④质量员有效的相应专业现场人员证书; ⑤安全员有效的安全C证,或2009年度、2006(2010)年度取得的相应专业有效安全员岗位证书,具体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人教发〔2015〕110号文件”规定。 (4)内容已填写齐全的《投标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携带资料需依次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在成册资料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若不按规定操作,造成资料遗失或缺页,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若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及模糊不清者,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通过,有可能拒绝其参加定标会议。
5. 相关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资料(含图纸、预算清单、拟派往本竞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投标承诺函、施工合同等)可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bggjy.cn/)网页下载。
6. 定标办法 6.1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日14时00分 6.2 从所有有效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6.3本项目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B);浮动率B为:从-4%、-4.5%、-5%、-5.5%、-6%、-6.5%、-7%、-7.5%、-8%共九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产生,球号为1到9号与上述排序浮动率一一对应。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玲; 电话:0574-8756555-9830。 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小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