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425160052-002 所属地区 大名县 工程名称 大名县新烈士陵园绿化景观工程二次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大名县民政局 工程地点 大名县规划中西二环外侧邯大公路南300米 建筑面积 55858.13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新烈士陵园内景观及绿化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 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591.5979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资质证书为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名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孙艳 联系方式 13903302752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11-30 09: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2-06 16: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11-30 09: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2-06 16: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11-30至2016-12-06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名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1、大名县新烈士陵园绿化景观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景观及绿化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大名县规划中西二环外侧邯大公路南300米,招标内容包括:新烈士陵园内景观及绿化建设,主要建设雕塑景观小品、广场、停车场、烈士墓地,修建道路、绿化、排水照明灯等,其中绿化面积43834平方米,路面硬化12024.13平方米。总投资5915979元。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4预计工期 10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资质证书为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首先持企业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的“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打印回执页,然后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打印回执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建造师养老保险手册及账户对账单(2015年--挂标前其中连续三个月),外地企业进冀(邯)备案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名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注:报名时看原件留复印件) 5、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人(章):大名县民政局 地 址:大名县北京路中段 邮 编:056900 联系人:格广民 电 话:0310-6582511 招标代理机构(章):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183号德源大厦24层2412室 邮 编:056000 联系人:孙艳 电 话:0310-5701067 日 期:2016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