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昇【2016】招068号 开标时间:2016-12-1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龙头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9】15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五四北地块龙头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29875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两侧绿化种植,包括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987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绿化养护期: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30 日至2016年 12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招标代理部)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台江区宁化街道福机新苑办公楼(尤溪洲东公交站总站背后) 电 话:0591-83411697 联系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190070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名: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 号:11603010010001849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点:台江区宁化街道福机新苑办公楼(尤溪洲东公交站总站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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