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金新北路(党校路至华山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批复文号 汕金发改投预【2016】13号 批复单位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金新北路(党校路至华山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人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陈工联系电话0754-88132662 0754-88993626 工程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新北路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1700米,红线宽度为30米,断面分配为:车道宽20米,两侧人行道宽各5米。总面积59328.9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635.7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0527.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42.24万元(含设计费318.62万元,监理费227.82万元,勘察费84.22万元),征地拆迁费17600.54万元,预备费965.57万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财政拨款 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5、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施工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7、根据汕检会[2013]1 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期限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近三年)。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在线填写并打印,http://www.stjs.org.cn); 2、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 4、拟派任本项目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和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设计负责人的高级或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和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可以是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业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注册证);广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 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7、投标单位须法定代表人(含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均须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装订成册)加盖法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每页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联合体成员只盖本企业的文件资料和有要求的文件资料),并携带原件校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取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除外)。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在出售资料的同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材料进行校查,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六、报名且购买勘察设计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人(含联合体双方)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与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报名时间详按汕头建筑信息网本项目的时间安排表。 报名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1楼)
发布人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6-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