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建设单位:平阳县闹村乡中村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名称:闹村乡中村村滨水公园景观工程一事一议项目 三、工程地点:平阳县闹村乡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闹村乡中村村滨水公园景观工程一事一议项目,工程造价1085746元。 五、招标内容、范围:滨水公园景观工程等(详见施工图)。 六、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工期90日历天。 七、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三级以上; 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执有A类证书的本企业人员或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提交资料: (1)、单位介绍信、报名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复核,复印件(盖章)留档。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不能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要保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清晰可以查询,若因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汇至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专户-招投标中心,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本票、或第三方账户转入,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账户: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专户-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农商行水头支行 银行账号:231000003137524000006 备注填:闹村乡中村村滨水公园景观工程一事一议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6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2016年12月7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方银座2幢1单元1002室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58955831 代理单位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5257791012(651012纪委网)
平阳县闹村乡中村村民委员会
平阳县闹村乡招投标中心
2016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