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08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徐州市奎河市区段水环境治理工程绿化工程B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徐州市奎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人全称)实施的徐州市奎河市区段水环境治理工程绿化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批准进行建设,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市区。 (2)工程规模:对奎河两岸进行绿化,滩面绿化以草皮为主,乔灌木稀疏布置。 (3)计划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三 个标段: A标段:客运铁路桥~姚庄闸下200m东岸绿化工程; B标段:客运铁路桥~姚庄闸下200m西岸绿化工程; C标段:姚庄闸下200m~欣欣路桥两岸绿化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 三个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壹级资质,且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必须承担过园林绿化工程; (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将银行汇票(或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标段:贰拾万元,B标段:叁拾万元,C标段:叁拾万元,收款人: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开户帐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银行汇票或电汇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年7月21日至 2011年7月27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和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7月28日上午9:00 分,至11:30分,下午14:00 分至17: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徐州市检察院联系电话:0516-83967505);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7)徐州市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8)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0)企业及拟选派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2)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1、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入围。 12、(1)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奎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庄喜微 电话:13952150840 15、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倩 电话:0516-80802220 传真:0516-80802230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
报名期限: | 2011/7/21至 2011/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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