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高中配套道路及城市防洪工程绿化工程和零星道路路侧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3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验高中配套道路及城市防洪工程?绿化工程和零星道路路侧绿化工程已由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余区基[2014]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余姚市城东新区,绿化面积约20940?,工程内容为单独绿化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约423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要求合格等级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已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春节) 标段: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其它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2下载地址: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附件有①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②招标图纸。(备注:①投标人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由投标人自备)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须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捌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10:30时) (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缴纳办法可按余招中心[2016]2号文件规定执行)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7日14:00时,地点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详见一楼大厅告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行贿行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评标时以在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余姚市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7.其它 (1)本招标项目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足及更换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正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本招标项目将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影像考勤制度,具体按照《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城东新区冶山路479号 联系人:毛熊滨 电话:0574-62610092 传真:0574-62610088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河沿路108号五楼 联系人:任建银 电话:0574-62639486 传真:0574-62639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