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星湖大道—景兴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9153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星湖大道—景兴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KFQ20161207351项目名称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星湖大道—景兴路)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KFQ20161207685114712;标段名称东方大道北延(源兴路~通沪大道)、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改造(星湖大道~景兴路)照明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12月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12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建设工程 东方大道北延(源兴路—通沪大道)、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改造(星湖大道—景兴路)照明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大道北延(源兴路—通沪大道)、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改造(星湖大道—景兴路)照明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管(2014) 100号、(2009)23号。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开发区
(2)工程规模: 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改造(星湖大道—景兴路)工程:道路全长5600米,东方大道北延(源兴路—通沪大道)工程:道路全长1147米,总投资估算约26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中所示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 12 月至2017年 1 月;工期:  45  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奖项要求:  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  国家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7)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其他: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 28 日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2016年  12  月 7  日到2016年 12  月  28  日9:30止。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8、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章不可为复印或者扫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6投标质量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7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见第七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①必须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格式见第七章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资质(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企业纳税类别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由税务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报名人单位)
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1)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2)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已缴纳至2016年11月);
(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连续 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已缴纳至2016年11月)。
1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息核查。
1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承诺书
12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3诚信承诺书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承诺书
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2)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3)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4)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5)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接近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接近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四)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年12  月 7 日

报名期限: 2016-12-7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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