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岭市九龙湖环湖绿道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设计〔2016〕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及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九龙湖环湖绿道工程,该工程范围主要为田园路、环湖路、九龙大道、阳光大道沿线绿道、绿化苗木。 (1)环湖绿道:主要内容有人行道、绿道、挡墙、护栏、树池、侧石、标记标线等。其中环湖路人行道面积约2378.2平方米,绿道面积约2408.2平方米;九龙大道人行道面积约1683.6平方米,绿道面积约1837.7平方米;阳光大道人行道面积约1278.3平方米,绿道面积约1314.7平方米。 (2)绿化苗木:主要苗木有红叶石楠、红花继木、茶梅、金森女贞、花叶芦竹、蒲苇、狼尾草、细叶芒、黄金菊、金边胡颓子、花叶络石、金叶扶芳藤、书带草,绿化面积约1013平方米。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333051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指定的环湖绿道、侧石、树池、挡墙、绿化苗木等工程。 2.3工期:九龙大道、环湖路在2017年1月18日前完成,剩余工程在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65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在办事指南的“交易资格证 、U盾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7.2 法定代表人名字以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为准,企业技术负责人名字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的名字为准,下同。 7.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清江 联系电话:13566472880 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荣华 联系电话:0576-88415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