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吉卡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土建)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中科高盛市政(公招)2016-1206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班玛县吉卡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已由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16】101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玛县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水利局,现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班玛县吉卡乡 (2)招标内容:建设垃圾场一座,配套管理用房、道路、供电、计量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计划日期 63262220161207061班玛县吉卡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垃圾处理工程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5日 结束时间:2017年10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7日至2016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可可西里2单元27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报名条件: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及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考核证)等原件、复印件审核报名(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在招标公司。所有复印件留存需盖公章),请于2016年12月07日至2016年12月11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可可西里2单元2705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971-8063502,18409785207),图纸另行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可可西里2单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班玛县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水利局 联系地址:班玛县赛来塘镇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75-8322053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可可西里2单元2705室 联 系 人:苏晓丹 联系电话:0971-8063502
2016年12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