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2016年道路及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HYZB-2016-MHK/SG(JL)2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2016年道路及绿化工程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字【2016】60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2016年道路及绿化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二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工程概况 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 景阳路(万隆大街至南环城路)868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华阳路(万隆大街至南环城路)789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河东大街(松江路至华阳路)714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施工 施工二标段 梧桐路(河东大街至南环城路)长386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青海路(万隆大街至南环城路)长1200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爱民路道路扩建533米,道路宽5米,铺设一条雨水管线。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施工 监理一标段 景阳路(万隆大街至南环城路)868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华阳路(万隆大街至南环城路)789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河东大街(松江路至华阳路)714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 工程施工范围内监理 监理二标段 梧桐路(河东大街至南环城路)长386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青海路(万隆大街至南环城路)长1200米,红线宽30米,道路宽20米;爱民路道路扩建533米,道路宽5米,铺设一条雨水管线。 工程施工范围内监理 2.4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城区内。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己落实。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329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有过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经验。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7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到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 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施工单位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时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拟投入项目标段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B证及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监理投标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时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2016年12月 28日14时00分,提交到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施工一标段40万元、施工二标段20万元,监理每标段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 地址:梅河口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35-23617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联 系 人: 韩一鸣 监督机构: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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