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天台县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批准,受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农村垃圾统一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项目编号:ttcg-2016-73(招)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项目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服务需求、简要要求等 1天台县白鹤镇农村垃圾统一清运项目1年833028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具有专业家政、保洁性质的企业; 3、在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供应商登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1.领取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逾期不再办理。 2.领取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三楼0316室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09:00。 七.投标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二)八.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09:00。 九.开标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二)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6000 元整 收款单位: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配置)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台县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67335059000399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在2016年12月27日17:00前交纳并到账。投标人在2016年12月29日08:50前到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二)换取保证金收据,逾期不再换取保证金收据。(财务联系电话:0576-83885775)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天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登记表(尚未办理供应商登记的,公告附件提供下载;已办理供应商登记的,无需提供); 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已更换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仅需提供更换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按附件下载填写);(负责人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代表人,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6-83930301 传真:0576-83930301 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三楼03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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