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茅岗二社坑田大街绿化、文化景墙建设工程 批复文号 埔发改函【2015】233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茅岗二社坑田大街绿化、文化景墙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埔发改函【2015】23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现对茅岗二社坑田大街绿化、文化景墙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茅岗二社坑田大街绿化、文化景墙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20-8228956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36996068、136942118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387971 前期服务机构: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茅岗二社坑田大街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茅岗二社坑田大街,主要建设茅岗二社坑田大街的绿化、文化景墙建设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6-9320】【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建、绿化工程等,详见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规模:该项目为茅岗二社坑田大街绿化、文化景墙建设工程,1.坑田大街(西段)树池改造成塑木坐凳35米,树池内绿化840平方米,增设主题雕塑10组,成品长椅15张,摆设花箱10个;2.坑田大街(南段)树池内绿化240平方米,建设文化景墙(浮雕、绿化墙)200平方米,增设主题雕塑5组,成品长椅10张;3.坑田大街(东段)花池矮墙饰面改造95平方米,树池内绿化600平方米,增设主题雕塑10组,成品长椅15张,摆设花箱10个。(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1042914.58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6年12 月10日至 2017 年1 月3日10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12 月10日0 时 0 分,截止时间:2017 年1 月3日10时0分。 2.开标时间:2017 年1 月3日14时15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园林工程专业或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工程暂不接受被列入我区建设工程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参加投标。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5项(除第4、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同时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 82289566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鱼珠直街13号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16-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