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273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南沙区万环西路南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万环西路中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南沙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万环西路北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1-4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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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xml:namespace> 南沙区万环西路南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万环西路中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南沙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万环西路北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xml:namespace> 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xml:namespace>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作为南沙区万环西路南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万环西路中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南沙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万环西路北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了道路绿化养护招标条件,且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联 系 人:冯工?xml:namespace>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二、项目概况 养护工期:3年。 养护质量标准:达到《广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一级质量标准,并按南沙区农林局绿化管护技术规范要求达到良标准。 三、招标范围:含所指定范围的绿化进行养护。 四、投标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 ?xml:namespace> 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 五、投标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窗口 六、 报名最低资格要求: 1、具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或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委托合同签定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否则作违约处理。 4、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6、承诺书:承诺本绿化养护项目必须在当地(南沙区)招收占本项目总人数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四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且同一投标人在四个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均第一,则按照标段一、二、三、四的自然排序确定该投标人为较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的中标资格,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由该标段经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分标段独立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备查): 2、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3、资格预审文件所需资料。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九、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本项目为非电子资格审查,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和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xml:namespace>工程名称:
注: 1、《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法定代表人签字: 致:招标人 按照《 此申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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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2/15至 2016/12/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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