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城东鲜豆腐加工区对外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68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县城东鲜豆腐加工区对外道路工程已由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2016】2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屏县城东社区。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08公里,其中:环城路至凤凰路段长1.92公里,红线宽度40米;凤凰路至名人故里段长1.16公里,红线宽度24米。 2.3总 投 资:约70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的道路、给水、雨水、污水、涵洞、桥梁、照明、交通、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省外投标企业入滇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五个工作日)每日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上午09:30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每标段(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此费用售后不退。 5.3所有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园区路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1楼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 5.4投标人自行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请投标人在报名后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da3705d081c758f5f71f6719.html?qq-pf-to=pcqq.c2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自行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园区路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张猛 地 址:石屏县喜燕街66号 联 系 人:徐刚 电 话:1388739627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臻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侯建伟 电 话:0873-3799056、18787303331 日 期: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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