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297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南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变更记录南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已由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横发改基(2016)9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横县南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BJCJX-GXGKGC-161155 建设地点:横县南乡镇高义村委双江麓建设规模: 拟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套,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30吨以上。项目占地约1900平方米,建设进增圾场道路约200米。合同估算价:250.00万元 要求工期: 82日历天招标范围: 南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其他资格条件:3.3.1、2013年1月1日起投标人具有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类似污水处理或垃圾处理等环保项目,需要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3.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报名及投标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2月12日 至 2016年12月16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拟投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拟投入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复印件【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复印件(附: 2016年1月至10月养老保险明细帐单复印件),采购人开具的本项目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以及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复印件(注:以上报名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件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报名地点: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5日15时00分;开标地址: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7 发布公 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横县南乡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6/12/12至 2016/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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