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塔石乡后畈村河岸景观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内容为婺城区塔石乡后畈村河岸景观工程,包含铺装、栏杆、花坛、绿化等,工程造价约26万元;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塔石乡后畈村;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盖章的社保明细表为准); 4.4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5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诚信管理手册》; 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报名地点:婺城区塔石乡农村公路管理站(乡卫生院对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岭上乡后畈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浙江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婺城区塔石乡后畈村 地址:金华市环球商务大厦1幢B座501室 联系人: 陈孝平 陈树福 联系人:杨卫明 联系电话: 13516979948 13735678568 联系电话:15888929166 2016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