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351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天嘉公司 苍梧县沙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硬化、排水及挡土墙工程施工及苍梧县沙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排水、道路、绿化工程施工(GXTJG-20161170-CW)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沙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硬化、排水及挡土墙工程施工、苍梧县沙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排水、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已由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局[2014]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苍梧县沙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梧州市苍梧县 建设规模:苍梧县沙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硬化、排水及挡土墙、绿化工程施工等 合同估算价:苍梧县沙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硬化、排水及挡土墙工程施工约为人民币56.684635万元、苍梧县沙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排水、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约为人民币335.206233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4]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级)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查询,凭查询回执参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注:①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周四查询。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0774-2693533。②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期内。③查询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是专职投标员)。④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两份),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副本】 2、报名资料: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携带以下资料刷卡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有效的诚信库页面截图;人民检察院查询回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时须提供)。以上资料除身份证外均须备两份,诚信库页面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 2016 年 12 月 13 日~ 2016 年 12 月 19 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址: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梧州市龙圩镇龙城路35号七楼,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74-2689282)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由专职投标员携带招标公告第四点所需的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2、时间:2016 年 12 月 13 日~ 2016 年 12 月 19 日(正常上班时间) 3、地点: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银兴一路28号)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提供电子文档),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梧州市龙圩镇龙城路35号七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栏上发布。 八、本项目联系方式: 2016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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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2/13至 2016/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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