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69120161212107项目名称遥望港景观新闸与通海大道连接段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32069120161212107-BD-001;标段名称遥望港景观新闸与通海大道连接段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12月1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月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遥望港景观新闸与通海大道连接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的 遥望港景观新闸与通海大道连接段道路工程 已经 通州湾示范区管理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北起通海大道,南至海堤路 。 (2) 工程规模:道路改建扩建,沥青路面,道路全长约3.8km,7m宽。 (3) 招标范围:遥望港景观新闸与通海大道连接段道路道路、涵洞、土石方、交通设施等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4) 计划工期:工期120 日历天。 (5) 质量要求:合格。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遥望港景观新闸与通海大道连接段道路道路、涵洞、土石方、交通设施等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要求: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技术负责人。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9)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建筑业企业原持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0)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 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建过单项工程合同价(或竣工决算价、审计价)不低于 1200 万元市政道路工程,且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职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若未备案,则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或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 (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58.221.6.226/ntbhztb/)、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255.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四层第2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6年12 月12日至2017年1月4日13时30分止。 九、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1。 十、联系人: 招标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2524709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钟秀中路88号鼎典商务大厦5楼 联系人: 葛伟豪 电话:13485117058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 1: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必须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信用评价档案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非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③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①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8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建过单项工程合同价(或竣工决算价、审计价)不低于12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且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职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若未备案,则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或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 9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诚信承诺书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诚信承诺书 备注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
三、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作为商务标的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A: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甲供材数量的偏离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甲供材料数量为基准值,当投标函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上数量小于等于基准值时,该投标函有效;当投标函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上数量大于基准值时,该投标函无效且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1、评分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并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最高总分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分标准: (1)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 1 分,每下浮1%扣 0.6 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方法B: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 (二)甲供材数量的偏离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甲供材料数量为基准值,当投标函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上数量小于等于基准值时,该投标函有效;当投标函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上数量大于基准值时,该投标函无效且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1、评分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并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最高总分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分标准: (1)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则评标基准价=A×K1×Q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90%×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 1 分,每下浮1%扣 0.6 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五、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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