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对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建广场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建广场环境景观工程 2.2 招标编号:HNJLD-2016-046 2.3建设地点: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 2.4工程概况: 主要内容为土建部分、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面积1117.2m2。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2.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叁级(含)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3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为公告时间以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13 日至2016年12 月 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与香山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龙盛南刘B区商务楼1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为城市园林绿化资质需要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 月6日上午 9时30 分整,地点为 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与香山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龙盛南刘B区商务楼201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北街6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937952951 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与香山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龙盛南刘B区商务楼1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80883217 邮 箱:hnjinlida@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