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嵊州市竹溪乡人民政府建设的浙江省第三批(2015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嵊州市竹溪乡竹溪村古建筑修缮工程(一期)项目,经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浙村整建办【2015】27号批准、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规划许可 / ;委托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浙江省第三批(2015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嵊州市竹溪乡竹溪村古建筑修缮工程(一期),工程地点:嵊州市竹溪乡竹溪村。 2、招标范围:将军台门、新屋台门、旗杆台门整体修缮,大房台门(一)、大房台门(二)、大房台门(三)、前台门、溪边台门屋面修缮、外围屋面修缮及周边配套设施修缮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本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1560万元,本次招标概算建安工程费:1343.1058万元;本工程本次招标工程预算造价:756.4238万元,招标控制价为:697.5673万元,风险控制价为:668.1390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207173 元,材料暂估价 / 元,发包人供应材料为 / 元,发包人供应材料不参与评审);本次招标适用的下浮区间为工程预算造价的 8 %(含)-12 %(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材料暂估价均不下浮)。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 5、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筹。 6、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二类;结构: 木结构 ;层数: 2 层;主要幢数: / 幢;最大跨度: / m;立面外墙面积: / m2。 7、质量要求: 合格 ;计划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8、质量保修:经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三年。 9、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 否 (是或否)。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原承担其他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已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也不接受参加投标,在省级诚信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 2、信誉要求: ①、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请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③、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由评标专家在评审时进行网上现场查询。 3、报名及资料要求:凡有意参加竞包者,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上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或退休证明原件)或交易员(随带交易员证)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上岗证书及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印有二维码标识的企业新资质证书,请确保复印件的二维码能被扫取。并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二份。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独立装订提交。 4、主要设备、材料要求:修缮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与原古迹使用的材料一致。 5、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图纸押金: / 元。 6、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6 年12 月 18 日,其中,( 2016 年 12 月 16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 2:00 至 4:00 )为集中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集中报名和发售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8、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三、其他有关内容 1、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投标保证金: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账号:0934001115527200020,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3、评标入围办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25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25家(依次先摇取的前25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25家或少于25家的,所有投标人均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等的证件核验不符合要求、投标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否决投标处理的,不另行补充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但当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在未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依次选择3家(招标人再次摇取的前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所有投标均进入评审,但有效标数量仍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每次摇取的球码均不得放入摇号机的箱内。) 4、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标作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无需提交资信标和技术标,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作为中标价。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由各投标人按入围球号先后顺序(全部入围的按报名序号)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自的下浮率报价。然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对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审查),最终推荐下浮率最大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该投标人抽取的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若出现并列最大下浮率,由并列的投标人按原抽取顺序再次现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下浮率最大者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中标下浮率按第一次抽取的计算。中标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标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5、中标方式:推荐下浮率最大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工程款支付: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拨付款到位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审核完毕、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备案、财政批复并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并修复质量缺陷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缺陷责任期为完工验收后三年)。 7、招 标 联 系 人:章晓燕 联系电话:13967511083 招标代理联系人:尹晓明 联系电话:13587357331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盖章):嵊州市竹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至报名起始日没有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授权办理报名的委托人或交易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以提供上个月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为依据。 如投标人被查实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或者提供的投标材料存在隐瞒或造假等弄虚作假情形的,愿意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及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处理,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