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项目平岗镇大营河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6—T3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项目平岗镇大营河护岸工程已由东辽县财政局的东财建指【2016】66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平岗镇大营河护岸砌筑铅丝石笼2220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东辽县平岗镇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3月 18日, 总工期66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拒绝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2月15日至 2016 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 时 (北京时间, 下同),在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辽源市金鼎水岸小区一号楼三单元三楼),投标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已办理入吉备案的企业,须提供网络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年1月5日13时30 分,地点为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辽源市金鼎水岸小区一号楼三单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主席 联系电话:136943739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荭 联系电话:13604373518 招投标监督部门:东辽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