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 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偃师市310国道东西段景观绿化工程(龙虎滩-坟庄)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310国道东西段景观绿化工程(龙虎滩-坟庄)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310国道东西段景观绿化工程(龙虎滩-坟庄) 2.2招标编号:GMGG16453 2.3项目地址:偃师市310国道东西段(龙虎滩-坟庄) 2.4项目规模:资金约450万元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施工、水管安装等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且投标企业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正常参加社保; 3.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报名之时及建设期内无其它在建工程;并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不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投标单位须有本公告期内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公司法人、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犯罪行为档案查询告知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和地点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 月15 日至2016年 12 月2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室。 4.3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近三年(2013年-2015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企业法人,法人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在所代表投标企业里缴纳的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公告期间内),以上材料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备查。 4.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01 月 0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首阳新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02150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552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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