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6123 开标时间:2017-01-1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百花洲路道路工程第2标段(施工)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榕发改审批[2015]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起点桩号K0+461至终点桩号K0+776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316.239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范围:桩号K0+461至终点桩号K0+776。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及软基处理、路面、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电气、绿化、临时设施、给水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86.6643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2]20号) 。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 17 时00 分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 (V4.5.1版本)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年 / 月 / 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年 /月 /日交付图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 年 1 月 11 日9时45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福州市群众路198号汇福大厦三层 ,邮编:350004; 联系电话: 0591-83377619 ,传真: 0591-83329044 ;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邮编:350003; 电话:0591-63305165 ,传真:0591-63305165 ; 联系人: 小黄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6123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0591-8759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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