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MD2016--465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驻马店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项目共建设中心城区市政道路23条(其中中华大道(铜山大道—京珠高速公路区间段)、雪松大道(驿城大道—天中山大道区间段)政府方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长约87613.65 m,具体建设包括:车道(主干道)、人行道、雨污水管道、电力及通信管道、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配套设施工程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采购。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该项目合作期限15年。 3.2投资概算:建设投资316474万元。 3.3项目规模:项目共建设中心城区市政道路23条,全长约87613.65 m,具体建设包括:车道(主干道)、人行道、雨污水管道、电力及通信管道、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配套设施工程。 3.4项目地点:驻马店市中心城区。 3.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0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管-移交)运作模式,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3.6其他采购需求:无。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且必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其他量化要求有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30亿元;企业授信额不低于500亿元。 4.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能力。 4.4投标人近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4.5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投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近三年年均营业总收入不低于100亿元。 4.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申请人提交的项目证明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0.4可行性研究报告。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1256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心怡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1-56669066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