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田至头塘坝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子田至头塘坝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庄子田至头塘坝绿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发〔2016〕2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自筹约占投资总额的17%,银行贷款资金约占投资总额的83%。招标人为文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文天二级路文山城区环段(庄子田至头塘坝段)。 2.2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为文天二级公路与S206线交叉口附近,止于庄子田以西,全长8.3公里。建设内容是文天二级公路(庄子田至头塘坝段)两侧绿化景观带,总绿化面积351818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6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一阶段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养护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条件: 3.1.1资质条件 3.1.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甲级及以上资质。 3.1.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2.1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3个(含3个)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公路设计项目(且包含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工作。 3.1.2.2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1个(含1个)以上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 3.1.3其他要求 应具备与本项目匹配的设计施工能力,拟配置在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须满足本项目的对应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由施工单位的法人作为联合体主体,即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本公告第3.1项要求,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所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投标人,按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优先满足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满足上述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 3.4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明示其关联关系,凡没有明示的,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a.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b. 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c. 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d.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龙海路金玉名园D-18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4)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5)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6)关联关系说明原件(如存在本招标公告中第3.4条关联关系的);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名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第(1)至(5)项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售后不退。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登记的联系人必须固定,联系方式(含通讯地址、固定电话、传真及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2017年2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上午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并面交招标人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人民政府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文山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7栋8、9号 邮政编码:663099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876-2663782
招标代理: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龙海路金玉名园D-18号 邮政编码:663099 联 系 人:江先生、李女士 电 话:13887618113 0876-8883918 传 真:0876-8883918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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