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卓知招莆字【2016】06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火车站站前公交临时道路工程经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批准建设,纪要编号[2016]158号、[2016]167,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火车站; 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8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施工完成日期不得超过2017年1月15日;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若项目经理人选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3)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卡通”网上电子档案库内的企业(建立后生效);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2016年12月16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30000)元整,投标人应按照秀屿区《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最新公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未预缴,或缴纳不足可以在截标前以现金缴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新司法楼)。 2)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3959580020 联系人: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小区6#2梯304室 电话:18905045859 联系人: 汪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