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文化体育中心景观绿化项目预公告【预公告】
宿迁市宿城区文化体育中心景观绿化项目预公告 项目编号:3213021503310101-BD-002 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宿迁市宿城区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已经宿区发改批【2013】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6年12月22日17时30分前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新区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190万元 1.3工 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5.1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完工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40%,管养一年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70%,管养两年后到期根据最终验收情况按审计结算价支付余款; 1.5.2除绿化外的其他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该项工程款由招标人在第一次付款时支付至宿迁市政府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格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格工程量的70%;经宿城区审计局审计结束满一年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85%;审计结束满二年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审计结束满三年后付清余款(无息)。 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宿城区文化体育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和景观亮化等工程施工招标(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3.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403169923@qq.com; 5.3招标代理邮箱:sqjw668@163.com;648063673@qq.com;传真:0527-84355582。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新区 联系人:周啸 联系电话:0527-809098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3楼 联系人:张云 联系电话:0527-84355583 传真:0527-8435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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