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黔城古建筑群修缮工程(一期)招标
信息编号: 269613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黔城古建筑群修缮工程(一期)招标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黔城古建筑群修缮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城古建筑群修缮工程(一期)已由国家文物局及湖南省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4﹞968号及湘文化遗产﹝2015﹞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江市文物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HJQZB(HH)201612-01 2.2 项目名称:黔城古建筑群修缮工程(一期) 2.3建设地点:洪江市黔城镇黔阳古城内 2.4规模:总投资约1438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218万元。 2.5 工期要求:10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2.8 招标范围:黔城古建筑群(一期)南正街部分建筑、宝山书院、王家大屋保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且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以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为准,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1项要求。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行贿档案查询规定: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件的规定,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黔城古建筑群修缮工程(一期)”字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城东支行 账 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 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6.2报名地点:洪江市文物管理所(洪江市汽车站对面洪江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五楼)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图纸另计,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4报名须知: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共5人)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8)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9)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规定)。 注:(1)投标人具有以上“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要求留存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开标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45-7732665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江市文物管理所 地 址:洪江市汽车站对面洪江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五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45-77334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45-2728177  


报名期限: 2016-12-20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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