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明县文物管理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迁善书院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明县迁善书院修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1-028-GSCZ 三、采购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25937.81元。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 12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 12月21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嘉苑小区R-03)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含图纸清单等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4. 购买采购文件所需提交材料: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前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经审查资料合格有效的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竞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1日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 20073101040019745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12月 22日上午10 时 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嘉苑小区R-03),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2日上午10 时0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崇左市嘉苑小区R-0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公告拟发布的网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宁明县文物管理所 地 址:崇左市宁明县 联系人及电话:朱工,0771-862107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崇左市嘉苑小区R-03 项目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771-7928833 3.监督部门: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8636488。
采购单位:宁明县文物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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