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榕城区市政道路大修工程 批复文号 揭榕发改[2016]82号 批复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揭阳市榕城区市政工程维修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榕城区市政道路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城区市政道路大修工程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2016]82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市政工程维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榕城区市政道路大修工程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招标范围为望江北路、新阳路等36条道路进行大修,工程的主要内容为修补破损路面、人行道,修复路缘石、绿化岛石,清理雨水井、检查井等,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为7055776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别为二级,外省为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和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3 2013年1月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7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市政道路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日期为准); 3.4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需提供查询电话,招标人拟向银行征询核实,若发现作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6 揭阳市以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7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周五报名截止时间提前至下午4:00时)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五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提前至下午4:00时)。 5.2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身份证;(4)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5)拟投入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各身份证;(6)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7)2013年1月以来完成过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8)近三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招标人出具的收取资金存款证明的有效凭证;(11)揭阳市以外施工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手续材料。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2日下午3时0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厅)。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市政工程维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3-8226739 电 话:0663-8291212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市政工程维修管理中心
发布人 jyzb 发布日期 2016-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