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大道(洞桥至云龙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第四标段)招标公告(重发)
项目编号:YZ-GCZB-2016310(发布时间:2016-12-21)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明州大道(洞桥至云龙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第四标段)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28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明州大道(洞桥至云龙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石碶街道、姜山镇、云龙镇。 项目规模:明州大道(洞桥至云龙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全长17.502公里,景观绿化工程总面积约579931平方米。其中,第四标段从甲村横河(一)到甬新干河,长度约1.7公里,绿化面积约6.34万平方米。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11514(万元) 工程造价:9260697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安排和银行贷款 招标范围: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景观、排水等工程的施工。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明州大道(洞桥至云龙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共分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投标人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特别提示:已在明州大道(洞桥至云龙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施工招标中中标的第五标段中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质量控制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委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其它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1年7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注:投标人应通过其单位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行为,并将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附入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中;未通过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行为的或未将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附入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补遗书(如有)将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的补遗书,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国斌 电话:0574-87409707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邹芳敏 电话:0574-8810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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