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705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金沙洲居住新城市政道路系统全面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
工程简介: |
金沙洲居住新城市政道路系统全面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xml:namespace> 招标 单 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xml:namespace> 根据穗发改〔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况工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居住新城范围内 四、项目概况:对金沙洲居住新城金沙洲路、彩滨北路、彩滨中路、彩滨南路、沙凤一路、博学路及宏词路等道路的车行系统、人行系统、交通管理系统、管线系统、照明系统、公交系统、环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金沙洲大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2)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内容为对金沙洲居住新城市政道路系统全面提升改造,主要包括金沙洲大桥 (3)建设规模:对金沙洲居住新城金沙洲路、彩滨北路、彩滨中路、彩滨南路、沙凤一路、博学路及宏词路等道路的车行系统、人行系统、交通管理系统、管线系统、照明系统、公交系统、环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金沙洲大桥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 月22 日00 时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 年12 月2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12 月28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 注: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有权: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报名费及招标文件费: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投标人自2013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含有隧道最大断面面积不小于34平方米的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需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业绩在企业库的网页打印页)。 (2)单独招标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390805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5-197号房地产大厦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xml:namespace>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招标项目)。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 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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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2/22至 2016/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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