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742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高邮菱塘清真村景观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高邮菱塘清真村景观环境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高邮菱塘清真村景观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FHZCG-20162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内容:高邮菱塘清真村景观环境提升工程(B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保修期:二年。 3、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 4、工期:2017年1月30 日-2017年4月1日,60个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控制价:179.82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并具备B类安全员证书;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出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到本项目资格审查时及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且无行贿记录。 四、报名携带的材料及招标文件领取等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携带的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7)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犯罪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复印件;(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6月(含)~2016年11月(含)(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9)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10)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3、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杜绝挂、借资质,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本项目要求报名时主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并签订承诺书,法定代表人不到场的投标人不接受报名。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投标人可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 5、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现场考察: 1、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图纸有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并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方式回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现场考察: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勘察时请联系招标人,中标人自行解决施工中的一切矛盾。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月13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投标文件接收人:印工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月 13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庆才 联系电话: 13705254965 代理机构联系人:印工 联系电话:051485838182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方式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且到代理机构换取收据。要求在2017年1月12日下午5时30分前按规定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开户信息: 账户名: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高邮支行 帐 号:10-150101040223707。 十、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名称 “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其他说明 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单位联系。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民政府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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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2/22至 2016/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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