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齐云山洞天福地遗址保护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NGC2016Z1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云山洞天福地遗址保护项目(一期)工程已由 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休发改政字[201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齐云山风景名胜区
2.2建设规模:约807万元。
2.3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满足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止投标时间止)承担过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古建筑类工程。(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网上在线支付4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含系统维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潜在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2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华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休宁县齐云山风景名胜区内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62号
联 系 人: 赖松根 联 系 人: 徐嘉
电 话: 0559-7561288 电 话:0559-2311596
9.监督 监督部门: 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75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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