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庙后大殿修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MS051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张公庙后大殿修缮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经济发展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梅山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修缮建筑面积约243.8平方米,主要对工程木结构、木装修、地面民、屋面、墙体等建筑部分的病害残损进行修缮,周边环境治理以及文物本体相关的白蚁、防潮排水等病害处理。 项目总投资:约96.5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仿古建筑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44.9505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其中临时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 号)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08:30至2016年12月28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0.8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1月06日14: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1月07日14:3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2日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1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2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3投标人在上年度梅山保税港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考核中未被梅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C级及以下(因无在建工程原因被评为C级的除外)。 8.4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在系统中有相应通过审核的岗位资格(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信息外其余人员证书信息未显示超出有效期;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以甬建发[2014]231号文为准,中标但尚未实际开工项目视为在建工程);工资担保的“保函信息”栏应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银行保函,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应具有登记地为梅山保税港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银行保函。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5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中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6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还需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大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大矸街道高车头路70号四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蔡锋 电话:13586863927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梅山街道办事处梅中路51号 邮编:315832 联系人:陈仲凯 电话:0574-8678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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